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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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住房保障、廉租住房政策及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
(2)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
(3)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实施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等政策法规。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及装饰装修活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执法;指导实施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规章;执行勘察设计、建筑业、建设监理行业发展的策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建筑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法律和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管理、维护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秩序。
(6)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建设价格的管理制度;执行城镇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组织实施房屋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工程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的推广;负责全县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设计审查备案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建设价格计价;组织发布本县工程建设价格信息。
(7)承担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城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险房屋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乡镇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
(9)承担建设行业稽查的责任。对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实施稽查,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执行建筑业、工程勘测考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法规政策。
(11)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实施及新技术推广。
(12)承担建材行业综合管理责任。拟订建材行业发展规划;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制度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
(13)承担燃气行业监督管理责任。拟订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燃气行业的有关规章制度;拟订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并组织实施燃气资源配置工作;负责燃气资源的开发和整合工作;负责燃气行业安全的监督管理。
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调整和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办理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申请上报及项目的定点、选址、定位、放线、验线、测量、制图、原始资料统计等规划服务前期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违反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为新农村建设做好服务工作,对民房建设的设计施工、工程测量、造价咨询等方面提供指导性意见,积极为农村建筑队伍、建筑工匠的培训和资质提供技术服务;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村庄、集镇规划建设中形成的文件、图纸等有关的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
协助管理燃气安全、建筑安全和实施工程质量等方面的安全质量服务工作,积极为辖区内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提供安全生产服务;维护村庄、集镇市政基础公共设施,提供村庄(集镇)的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绿化等公共设施的损毁信息;协助做好文物古迹、古树名木、风景名胜、军事设施、输气(油)管等设施的保护工作。
负责村庄、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落实集镇(社区)“门前五包”责任制,达到“摆整齐、扫干净、保畅通”的基础要求;指导宜居村庄、中心村的建设管理工作。
协助环保局做好辖区内环境保护、统计等工作;加强供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好畜禽集中养殖区的污染防治措施;为排污公司可以提供排污咨询、排污申报及许可证办理等相关服务,为建设项目“环评”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5)其他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成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计生、综治等工作;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宣传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开展专业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咨询服务;立即处理辖区内建设环境保护相关的信访案件;完成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10个内设机构、3个直属管理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和11个直属管理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
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住房保障股、房地产管理股、物业管理股、城市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建筑市场监管股、计划财务股、政务服务股、综治信访股
1、3个直属管理和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分别是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建始县燃气管理所、建始县城建档案馆。
11个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分别是建始县房地产管理所及10个乡镇建设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5年收支总预算2514.31万元。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补助),无另外的收入。支出项目(功能分科目)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6.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3.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3.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99.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00.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165.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614.69万元;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2.69万元。较2024年预算总收支减少了7053.90万元,减少了73.72%,根本原因是减少老旧小区改造支出7033万元。
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5年收入总体预算全部为财政拨款(补助)2514.31万元,无另外的收入。较上年减少7053.90万元,减少73.72%。根本原因是减少老旧小区改造支出7033万元。
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5年支出总预算2514.31万元。基本支出2163.6万元,占86.05%,项目支出350.71万元,占13.95%。
基本支出最重要的包含(功能分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6.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3.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3.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执行(项)899.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165.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614.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2.69万元。较2024年预算支出减少20.9万元,减少0.96%,根本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比上年在职人员减少2人,预算支出相应减少。
项目支出最重要的包含(功能分科目):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00.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3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00万元。较2024年预算支出减少7033万元,减少95.25%,根本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减少7033万元。
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14.31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514.31万元。支出项目(功能分科目)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6.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3.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3.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99.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00.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165.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614.69万元;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2.69万元。较2024年预算总收支减少了7053.9万元,减少了73.72%,根本原因是减少老旧小区改造支出7033万元。
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4.31万元,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053.9万元,减少73.72%,根本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减少7033万元。
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4.3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166.38万元,占总支出6.61%;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3.19万元,占总支出3.31%;行政单位医疗(项)43.46万元,占总支出1.73%;事业单位医疗(项)38万元,占总支出1.51%;行政运行(项)899.96万元,占总支出35.8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00.71万元,占总支出11.96%;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165.21万元,占总支出6.57%;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业支出(项)30万元,占总支出1.19%;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614.69万元,占总支出24.45%;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万元,占总支出0.80% ;住房公积金(项)152.69万元,占总支出6.07%。
(1)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拨款2163.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4.89万元,公用经费198.72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0.90万元,根本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比上年度在职人员减少2人,预算支出相应减少。
(2)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350.71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0.71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0万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00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减少7033万元,根本原因是减少老旧小区改造支出7033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6.3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94万元,增加1.18%,根本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本年度预算相应增加,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相应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83.1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1.48万元,减少12.13%,根本原因是2024年缴纳之前年度未缴纳单位部分职业年金,退休2人,本年度预算相应减少,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相应减少。
行政单位医疗43.4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19万元,增加2.82%,根本原因是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预算相应增加。
事业单位医疗3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73万元,增加4.77%,根本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长,相关预算增加。
行政运行899.9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60.64万元,增加7.22%,根本原因是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人员工资基数增长,预算相应增加。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0.7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742万元,减少90.12%,根本原因2024年追加了项目前期费用、工作经费等费用。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165.2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0.04万元,减少10.82 %,根本原因是建始县房地产管理所退休3人,预算相应减少。
住房公积金152.6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8.51万元,增加13.79%,根本原因是2024年度单列核定考核绩效中预算公积金部分未缴纳,人员工资基数增加,预算相应增加。
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63.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4.89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458.51万元、津贴补贴190.34万元、奖金75.94万元、绩效工资570.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6.3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3.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65万元、住房公积金152.69万元、退休费173.72万元、生活补助4.30万元。公用经费198.72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23.8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1.63万元、电费8.52万元、邮电费4.71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修(护)费5.08万元、租赁费0.90万元、会议费0.12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劳务费1.58万元、委托业务费1.32万元、工会经费16.43万元、福利费33.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18万元。
2025年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10个内设机构和3个二级单位运行经费预算116.48万元,其中办公费11.12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1.14万元、电费5.40万元、邮电费3.99万元、差旅费6.90万元、维修(护)费2.50万元、会议费0.12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劳务费0.10万元、工会经费8.18万元、福利费20.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9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43万元,增加9.83%,根本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算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预算增加。
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结合近三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分析,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4万元,根本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三公”经费管理,调减预算。
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5.31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5.31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减少8.32万元,减少61.04%,根本原因是减少燃气管理所执法设备采购支出。
截至2025年底,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留4台执法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5年编列的12个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0.71万元,常年性项目11个,一次性项目1个。根据省、州政府下达的工作要求、结合单位的实际在做的工作情况,绩效目标设置如下:
1、确保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工作、乡镇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城建档案整理工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燃气管理工作、住建领域执法工作、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乡村振兴驻村工作及白蚁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力求提升机关管理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2、完成上级下达我县农村危险房屋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全力推进城镇建设聚能行动,强力推进县城建设工程和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工程。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表8)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1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城管执法、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工程建设管理、市政公用行政市场监管、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执行资格注册资质审查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3.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反映除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贷款奖补和贴息、“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事业运行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5.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