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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查办!大连公布8起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 2025-04-02 作者: 装修案例

  2024年,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人民群众关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高发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扎实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例。为有效引导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一同营造良好竞争生态,日前该局选取部分案例予以公布。

  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悬挂背胶喷绘广告,宣传“某国际装饰有限公司是某国际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在全市各地区设有分店,同时还在展柜摆放有关获奖牌匾。

  经查,当事人宣传的“某国际装饰有限公司”和“某国际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均不存在,是当事人通过虚构、夸大其公司资质,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涉案鱼胶是当事人从广州市某干货商行购进,实际产地为中国。当事人将国产鱼胶描述为印尼鱼胶,构成虚假商业宣传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当事人在网络服务平台店铺销售新品“不锈钢扁签”商品包装中投放宣传卡片,卡片正面标注“1.下单确认收货,2.五星好评+4张图+20字以上评价,3.联系客服好评返现5元。

  ”宣传字样,当事人对填写好评并上传图片的消费者给予好评返现。平台经营者通过“刷单炒信”方式虚构用户好评,不当谋取竞争机会和竞争优势,构成对其商品的用户评价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在其官方网站的公司简介中,宣传“公司严格执行ISO9001:2008管理体系,已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但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该公司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存在2条证书列表,均处于“撤销”状态。

  故当事人宣传不具备强制性CCC认证,构成在其网站对其商品曾获荣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

  大连市普兰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在“对外招聘信息”中,发布该公司是某大学下属公司、取得了国家级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资质认定等信息;当事人在对外出具的意见书中介绍企业信息时,标注了“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原某大学司法鉴别判定中心工程质量鉴定所)等”信息。

  经查,当事人对其宣传内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构成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

  大连某防火材料有限公司在其官网公司简介等栏目宣传中,宣传其“2021成为中国市场超高层建筑的防火材料最大供应商”“中国市场最先进的非膨胀型防火涂料”等内容,在产品宣传册中使用“用量极少”“有效成本最低”等宣传内容。

  当事人对产品的上述宣传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这种对其企业情况、商品性能等方面做出不实或误导性的宣传,获取了市场之间的竞争优势,导致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预期的商品,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构成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